中山市贯彻《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实施方案
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中山市贯彻《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日期: 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4月1日17:30
一、资格评审情况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服务商:中誉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服务商:无。
二、评审结果
第一名: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联合体成员: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技术商务平均得分为61.40分,价格得分为29.04分,总分为90.44分,报价为280000元。
第二名: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商务平均得分为34.40分,价格得分为29.04分,总分为63.44分,报价为280000元。
第三名:中誉设计有限公司,技术商务平均得分为26.80分,价格得分为29.04分,总分为55.84分,报价为272000元。
三、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果参评服务商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选活动。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苏先生
采购人联系方式:13528187721
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五、公示期限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5日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