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现有多条公交线路约90辆公交车辆在原中山市三乡镇中心汽车客运站(地址:中山市三乡镇泉润大街1号,下称三乡客运站)及附近始发,为满足该批车辆的日间充电需求,保障采购人在三乡客运站附近公交线路的正常服务,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采购人现公开选取采购三乡中心片区专用充电站。中选人在合作期内为采购人提供专用充电桩、充电车位,负责充电站的运营、维护及消防、用电等安全管理,采购人支付充电服务费。
一、 项目名称:中山公交三乡片区公交车辆充电服务采购项目。
二、 计划日均充电量:3000kWh。
三、 充电服务费上限价:0.26元/千瓦时。
四、 合同年限:1年,由采购人与中选人签订充电服务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 参评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相关内容。
(二)参评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形。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1、由采购人于评审时间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若分公司参选:参评单位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参评单位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三)充电站场地所在地块用地性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充电站建设要求和用电报装的相关条件,属租赁场地的,租赁剩余期限不少于1年。(提供土地使用证,如有房产证、租赁合同一并提供)
(四)距离三乡客运站公交站往返总路程不超过6公里。
(五)专用充电车位不少于10个(宽度不少于3.5米,长度不少于12米),出入口宽度不少于5米。
(六)充电桩单枪最高功率不低于120kW,充电枪总数不少于10支,充电站总功率不低于1000kW。
(七)专用充电车位在保障采购人公交车辆充电的前提下,可向社会提供有偿充电服务,对外经营实际服务费收入(扣除引流平台抽成后收入),采购人分成不少于30%。对外经营电损采购人承担比例与分成比例一致。
(八)报价不超过0.26元/千瓦时。
(九)充电站为采购人提供专用电表和独立缴费账户,由采购人直接向供电部门结算。
(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获取评选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在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以及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单位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评选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
七、参评方式
(一)参评文件要求
数量与格式:壹份正本文件,壹份副本文件。
密封与签章:参评文件必须按评选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密封、标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按规定签署。封面请注明“中山公交三乡片区公交车辆充电服务采购项目”以免与其他项目混淆。
(二)评选时间
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5:00,评选时参评单位自愿到场参加。
(三)参评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与地址:请于2025年12月26日15:00前,将参评文件送达以下地址,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二楼开评选室
收件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972926258
邮寄说明: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邮寄时效须自行掌握),以采购人实际收到参评文件的时间为准。一律不接受运费到付,若发生运费到付情况,收件方有权作拒收或退件处理,相关责任由参评单位自行承担。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先生13822773460,0760-87328786
(二)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