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乐群养护中心环评治理改造项目
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乐群养护中心环评治理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评选,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乐群养护中心环评治理改造项目
二、项目要求:详细技术参数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预算金额及报价限价:372200.00元
五、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乐群环评批复三套废气治理系统改造内容及预算报价如下:
序号 | 整改项目 | 主要整改内容 | 最高限价 |
1 | 大喷漆房 | 整改活性炭箱、活性炭装填,拆除现有UV箱炭箱,风管及管件改造,设备拆装改造,活性炭的采购费用等 | 171200.00 |
2 | 小喷漆房 | 整改活性炭箱、布袋除尘器、电控箱,风管及管件改造,设备拆装改造活性炭的采购费用等 | 159700.00 |
3 | 打磨房 | 新增过滤箱、布袋除尘器,风管及管件等 | 41300.00 |
合计(元,含税) | 372200.00 | ||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潜在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潜在供应商,不得同时参评本项目。
(四)潜在供应商提供近3年内最少1次成功相关改造案例。
(五)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情形。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
(六)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满足本项目的主要需求,填写《需求响应表》并全部完全响应,无负偏离。
(七)潜在供应商报价为唯一固定价且未超过报价限价。
(八)潜在供应商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在参评文件中提供。
七、获取公开评选文件
(一)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将在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和采购人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二)符合资格的服务商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评选文件。
(三)评选文件下载时间: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5日中午12:00。
八、参评文件递交要求:
(一)服务商应自行在有关公告网站下载评选文件,并自行制作参评文件,于参评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提交一份参评文件,参评文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部分《参评文件格式》。
(二)参评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超时不接收;
2.递交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二楼开评标室彭先生(15972926258)收;可邮寄但运费不得到付,否则退回。
九、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2026年10月16日8:30。
(二)评审地点:中山公交集团城南办公楼开评标室,评审时服务商无需到场参加。
十、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中山产权服务网(http://zscq.zsnews.cn)和其官方媒体(https://www.zsbus.cn/)上进行结果公示,公示期2日,在公示期结束后7日内由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对中选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参评服务商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但需对异议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应自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答复前暂停本项目评审活动。
十一、采购人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谭先生15918225909
(二)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三路38号
中山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