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物资产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 易 内 容 |
项目编号 |
200600A0WQ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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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委托)方 |
中山市小榄镇房产管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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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4W8KC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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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中山市小榄镇大冲边14号住宅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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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底价(人民币万元) |
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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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2020年6月8日10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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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备注 |
自由报价期:2020年6月8日10时00分至2020年6月17日10时00分; 限时报价期:2020年6月17日10时00分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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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交易/开标地点 |
电脑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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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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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的确定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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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成交签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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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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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阶梯(人民币元)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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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时间 |
2020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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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的)概况 |
转让标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2019)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268018号,土地面积:1935.10平方米,建筑面积:3750.99平方米,土地批准用途:住宅,房屋规划用途:住宅、车库(住宅面积:3019.22平方米,车库面积:731.7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9年4月18日至2089年4月17日。 标的位于中山市小榄镇南部,朝向部分向南,部分向北,西南面距离中山市陈星海医院约200米,道路状况:临近的大涌边为铺水泥砼的单向车道道路,路面平直,道路状况较好,公共交通便捷。周边有地上停车位,停车便利,附近配套齐全,有中山市小榄镇新市社区图书馆,德星小学、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小榄海味干杂货综合市场、供销社综合市场、中山市小榄镇敬老院等。供水、排水排污、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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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止日期 |
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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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评估事项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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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单位 |
深圳市国策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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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 |
深国策估字FZS[2019]GO901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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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方法 |
比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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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说明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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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抵押登记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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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公告标的物按现状单独转让,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标的品质、瑕疵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 2、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得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赔偿或补偿。 3、标的成交后,转让标的办理产权交易过户过程中,若需要补年限、转功能等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以有关部门收取的实际金额为准,上述税费由受让方和转让方自行承担支付。如转让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相关部门要求先行垫付的,受让方必须在3天内返还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追缴受让方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则不接受报名登记。 5、受让方应于《中标通知书》签发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公告确认的合同范本内容、格式与转让方签订《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详见项目附件)。 6、本项目标的交易价款必须经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金监管账户进行统一进场结算。 7、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扣除交易保证金的交易价款和产权交易相关服务费用后自动折抵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8、受让方应于签订《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至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金监管账户。 9、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指受让方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按现状将标的物移交给受让方和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受让方自收到移交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手续),并由转、受让双方备齐资料到过户办证部门办理标的房地产的过户手续。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标的物的风险转移给受让方,即自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受让方承担标的物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及相关费用。若受让方原因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标的接收手续,视为转让方已完成标的移交,受让方已接收标的,风险视同转移,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10、标的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测量为准,如标的过户新测量面积与房地产证原有面积有差异,转让方不作补偿,移交的资产以评估报告所列清单(评估对象及范围)的内容及受让方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如拍照,提出疑问后得到的书面答复)为依据,交易价款不作修改。 11、受让方应于标的过户手续办结(指标的过户到受让方名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共同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按公告附件格式、内容)。产权交易中心自交易双方签订《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收齐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凭上述通知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从资金监管账户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若受让方不按规定时间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上述通知,则视为受让方同意《关于受让资产已交接并将交易价款支付给转让方的通知》内容约定向转让方指定账户划付全部交易价款。 12、产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涉及的过户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转让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相关部门要求先行垫付的,受让方必须在3天内返还给转让方,转让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追缴受让方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3、标的交接前的水、电、煤气、电视、宽带、卫生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接后由受让方承担(如转让方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相关部门要求先行垫付的,受让方必须在3天内返还给转让方,受让方没有按规定返还的,转让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追缴受让方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14、本次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定额收取,相应服务费为人民币20万元。全部由委托方与受让方按50:50的比例承担支付(交易服务费从受让方向转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支付)。 15、本次转让项目的资金结算(包括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缴付)仅限于使用人民币结算。 16、意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受让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份保证金仅对应一项标的。 17、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该唯一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该唯一意向受让方同意按挂牌底价成交签约(意向受让方须在电子竞价系统中报底价);如产生二家或以上的合格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则在电子竞价中最少有一家意向受让方以底价出价一次。如挂牌期满的唯一一家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弃标或产生二家或以上的所有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均未以底价出价一次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以返还,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用及信息发布费用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 18、如受让方不按规定期限内签订《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合同》或不按规定期限交纳交易服务费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将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及信息发布费用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交易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19、如受让方于签订《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后,不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则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转让标的另行处置,且受让方参与竞价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及信息发布费用后,余款作为违约金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再行公开交易的,若交易价款低于原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当于再公开交易成交的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补足差额。 20、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产权交易的,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不予退回,交易双方自行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1、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意向受让方应当对转让标的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中心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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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竞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
条件 |
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大陆境内和港澳台地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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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清单 |
现场方式报名: 企业法人: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核原件)、工商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原件;3、决定收购的内部决议文件4、企业章程或可证明同意购买决议合格有效的有关文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授权除外);8、*盖章确认的《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范本;9、《企业实物资产项目信息公告表》;10、*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 自然人:1、*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2、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4、*盖章确认的《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合同》范本;5、*《企业实物资产项目信息公告表》。 注意事项: 1、企业法人报名方若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交报名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盖章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除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外,还需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受让资格达标,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盖章或签字捺印确认的复印件(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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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时间 |
2020年6月16日17时00分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竞标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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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竞标的地点 |
公告期内在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岐华大厦6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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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金额(万元)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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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0年6月16日前,逾期不能参加竞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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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 |
户 名 |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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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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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76701980000000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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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 |
2020年6月16日 17时 00分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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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贺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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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60-88800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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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60-88801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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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带*的可在本网站项目附件中下载。2、意向受让方可与产权交易中心联系预约到标的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联系人:贺小姐:联系电话:0760-88800181。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的登录账户并通知意向受让方。4、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参与竞价有关费用,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转让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无缺损或丢失,受让方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评估标的因市场变化而带来的各种风险。 6、其他要求见合同范本。 7、本机构为产权交易平台,负责组织交易双方资产转让,若标的涉及办理过户手续的,应由交易双方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产权交易中心仅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8、电子竞价规则可在本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中的“政策法规”及“办事指南”栏查看,其他合同范本等可在项目附件及电子竞价系统中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