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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览中心北入口LED显示屏(编号:BL1号)经营权项目
挂牌金额:¥82800
挂牌时间: 2022-11-04至2022-11-14
保证金:20700
联系方式:卢先生 0760-88801782
浏览次数:300次
项目信息

中山市博览中心北入口LED显示屏(编号:BL1号)经营权竞买公告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2年12月13日上午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此竞价入口为中山市博览中心北入口LED显示屏(编号:BL1号)经营权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

标的名称

用途

LED屏幕规格型号

LED屏幕面积

经营期限   

起拍价

竞买

保证金

中山市博览中心北入口LED显示屏(编号:BL1号)经营权

投放广告、单面

P10

46平方米

3年

82800元/年

20700元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成交人需对LED显示屏进行日常维护保养;LED显示屏日常运营的维护保养费、电费由成交人支付。

3、成交人须在一年内播放不少于60天的公益广告宣传。

4、未经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同意,成交人不得将经营权转予第三人。

5、本次经营费为含税价。

6、成交的,成交人须向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其他服务费5000元及租赁保证金49600元

7、其他相关情况详见《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赁合同(BL1)》。

标的其他详细情况见标的物介绍及相关附件。

二、注意事项:

评估报告、《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赁合同(BL1)》版式等已上传附件,请竞买人自行下载阅读。

三、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价高者得。竞价期为30天,如有竞买人在30天竞价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周期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竞买人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五、委托竞买、联名竞买:

1、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下淘宝账号竞买,如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开始前至少2个工作日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及其代理人应当在竞价开始前至少2个工作日,一起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

3、因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没有联合竞买设置,故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如联名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当在竞价开始前至少2个工作日,一起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4、个人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该个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如需办理竞拍授权委托手续,请于竞价开始前至少2个工作日致电0760-88800181预约,如无人接听请发送短信留下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预约电话:18022187437。

6、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成交确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则将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该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其无法参与竞买的法律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预约看样的方式:

竞价辅助机构: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展示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报名看样截至本公司安排的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如无人预约,则本公司视为无人看样,将不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

咨询电话:18022187437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0760-88800181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竞价结束时止的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即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3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本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竞价财产享有优先购买权。

标的特别说明:

1、标的按现状竞拍,竞价成交的,若标的与现状有出入的,无论实际差异多少,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的坐落、位置、面积等资料均以竞买人现场查看实况及相关文件为准,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公司对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2、标的成交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现场签署《标的成交确认》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成交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标的成交确认》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成交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4、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保证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成交后,因成交人自己的原因对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责任,本公司不因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标的成交后,成交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本公司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竞价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九、标的移交:

1、成交的,成交人应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赁合同(BL1)》并按合同规定向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交纳相关费用。如买受人10个工作日内不与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签订《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赁合同(BL1)》,经书面通知催告后仍不签订《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赁合同(BL1)》的,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有权没收保证金,并有权取消成交人的经营资格,将标的另行竞拍。

成交人应自签订《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赁合同(BL1)》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为起租期。

2、使用期限届满后,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无偿收回电子显示屏。成交人应保证在交还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时电子显示屏能够正常使用,否则成交人应当予以维修、更换,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承担。电子显示屏的附属设施、以及成交人对其新增之不可分离设施、设备等资产全部无偿归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所有。

、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成交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淘宝转付给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待成交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由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不计息退回。

成交人于签订《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赁合同(BL1)》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度电子显示屏经营权租金、其他服务费(5000元)、租赁保证金(49600元)划至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新域广告有限公司,账号:484601100018010056248,开户银行:交行中山社保支行。

十一、交易服务费:

标的成交的,成交人须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标的成交总租金金额3%支付给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交易服务费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社保支行;开户账号:484607500018010000102。

咨询电话: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8022187437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0-8880178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件下载
竞买须知.pdf
租赁合同(中山市博览中心北入口LED显示屏(编号:BL1号)经营权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