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10时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2宗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装修期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1 |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首层三卡(丽晶楼)租赁权 | 商业 | 102平方米 | 5年 | 无 | 13706元/月 | 54824元 |
2 | 中山市坦洲镇同贺街二巷2号广告牌租赁权 | 广告牌 | 25平方米 | 2年 | 无 | 3600元/月 | 14400元 |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按现状出租。 3、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4、租赁期内,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 5、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6、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7、标的1、2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标的1的原租赁期至2024年5月31止,标的2的原租赁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 8、标的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即承租方)所设置的广告招牌式样须经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设计和安装,买受人必须自行到规划部门及工商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并经委托人(即出租方)确认后方可设置。上述报批手续如需委托人协助办理的,委托人应协助买受人办理。 9、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10、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11、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12、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拍卖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3、标的1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2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有意者请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3号岐华大厦六楼业务大厅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5月10日9时起至2024年5月17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5月15、16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