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租赁权:
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赁用途  | 参考租赁面积  | 租赁期  | 免租期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1  |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大道19号首层三卡(丽晶楼)租赁权  | 商业  | 134.37平方米  | 5年  | 无  | 12335元/月  | 49340元  | 
2  | 中山市坦洲镇联兴路19号租赁权  | 商业  | 33.54平方米  | 3年  | 无  | 1677元/月  | 6708元  | 
3  | 中山市坦洲镇联兴路17号之三租赁权  | 商业  | 22.02平方米  | 3年  | 无  | 1101元/月  | 4404元  | 
4  | 中山市坦洲镇联兴路15号租赁权  | 商业  | 33.12平方米  | 3年  | 无  | 1656元/月  | 6624元  | 
5  | 中山市坦洲镇联兴路17号之一、二租赁权  | 商业  | 44.04平方米  | 3年  | 无  | 2202元/月  | 8808元  | 
6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52号、54号租赁权  | 商业  | 78.99平方米  | 3年  | 无  | 3159.6元/月  | 12638.4元  | 
7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42号103卡、104卡租赁权  | 商业  | 50.58平方米  | 3年  | 无  | 2023.2元/月  | 8092.8元  | 
8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42号101卡、102卡租赁权  | 商业  | 50.52平方米  | 3年  | 无  | 2020.8元/月  | 8083.2元  | 
9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211号九卡之一租赁权  | 商业  | 56.24平方米  | 1年  | 1个月 (若原租户成交,则无免租期)  | 1237元/月  | 4948元  | 
10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211号九卡租赁权  | 商业  | 20平方米  | 1年  | 1个月 (若原租户成交,则无免租期)  | 440元/月  | 1760元  | 
11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211号之一租赁权  | 商业  | 42平方米  | 1年  | 1个月 (若原租户成交,则无免租期)  | 924元/月  | 3696元  | 
12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3号之三租赁权  | 商业  | 78.75平方米(首层36平方米;二层42.75平方米)  | 2年  | 1个月 (若原租户成交,则无免租期)  | 2138元/月  | 8552元  | 
13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3号之四租赁权  | 商业  | 78.75平方米(首层36平方米;二层42.75平方米)  | 2年  | 1个月 (若原租户成交,则无免租期)  | 2138元/月  | 8552元  | 
14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3号之六租赁权  | 商业  | 137.5平方米(首层40平方米;二层97.5平方米)  | 2年  | 1个月 (若原租户成交,则无免租期)  | 3256元/月  | 13024元  | 
15  | 中山市坦洲镇建设大街3号之七租赁权  | 商业  | 137.5平方米(首层40平方米;二层97.5平方米)  | 2年  | 1个月 (若原租户成交,则无免租期)  | 3256元/月  | 13024元  | 
16  | 中山市坦洲镇德溪路39号广告牌租赁权  | 广告牌  | 20平方米  | 3年  | 无  | 800元/月  | 3200元  |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标的1-8租金每满两年递增5%;标的9-16租金无递增。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上述标的目前均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原租赁标的如非原租户成交,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八、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九、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一、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1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2-8、12-15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标的9-11、16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有意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9时起至2024年9月23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9月18、19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