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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坦洲镇怡康下街泰合一旁1-6卡租赁权等8宗租赁权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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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交易厅,按现状公开拍卖8宗租赁权: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期

免租期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1

中山市坦洲镇怡康下街泰合一旁1-6卡租赁权

商业

716.8平方米

(构筑物面积为338.5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378.24平方米)

2年

20783

元/月

83132元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标的1租金无递增。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标的1目前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原租赁标的如非原租户成交,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八、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九、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一、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标的1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期

免租期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2

中山市坦洲镇金山城二楼租赁权

商业

437.98平方米   

1年

7446

元/月

29784元

3

中山市坦洲镇坦洲社区三角围地块租赁权

绿化

1993.2平方米

3年

5110

元/月

20440元

4

中山市坦洲镇大涌口灯笼街36号租赁权

商业

(日常用品士多店)

48.3平方米

2年

400

元/月

1600元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标的2、4月租金无递增;标的3月租金每满2年递增5%。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标的3参考租赁面积为1993.2平方米,其中有289.8平方米为代管地块,代管地块不计收租金。

八、上述标的2、3、4目前均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原租赁标的如非原租户成交,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九、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十、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一、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二、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标的2、3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标的4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期

免租期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5

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5号土地A栋土地租赁权

商业

325.37平方米

5年

13613

元/月

54452元

6

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95号土地B栋土地租赁权

商业

821.59平方米

5年

36972

元/月

147888元

7

中山市坦洲镇悦华路旁土地(含构筑物)租赁权

商业

453.9平方米

8年

4539

元/月

18156元

备注:

一、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标的按现状出租。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四、租赁期内,标的5、6、7租金每满2年递增5%。

五、禁止经营废品站回收垃圾,须符合当地行业经营的有关要求。

六、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需要自行负责预留路位、门前三包、噪音控制、设备设施安装检测维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不允许超过租赁范围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七、标的5、6、7土地上的构建物均未办理产权证,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依法依规使用已有构建物,并自行承担因构建物无证导致的经营损失责任及因此产生的所有风险。

八、标的5、7土地无土地证,标的6土地有土地证。

九、标的5(A栋土地)门前配套空地面积为314.82平方米,标的6(B栋土地)门前配套空地面积为160.24平方米,A、B栋土地门前配套空地均不计收租金。

十、上述标的5、6、7目前均处于出租状态,存在原租户,原租户对原租赁物业具有优先竞买权资格【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竞买权资格由出租方确认为准】。原租赁标的如非原租户成交,且原租户申请需要搬迁期的,须给予原租户搬迁期,标的交付日往后顺延,租赁期从标的交付之日起计算。

十一、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委托人交付面积为准。

十二、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三、委托人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四、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上述标的5、6、7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镇坤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标的名称

租赁用途

参考租赁面积

租赁期

免租期

起拍价

竞买保证金

8

中山市坦洲镇环洲北路57号及旁边土地租赁权

建筑物: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使用;

土地:配套停车场

建筑物面积为7980.77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778.46平方米

20年

(15+5)

6个月

107645

元/月

500万元

备注:

一、出租方对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须为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提供统计局出具的《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通知书》或统计局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的须具有3年(含)及以上住宿、旅馆或酒店经营经验【提供营业执照】。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按现状出租,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租赁标的整体转租、分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三、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为5个月租金。

四、若15年租期内,承租方未出现违反已签订的《租赁合同书》全部条款约定的,则可在15年租期到期之日起,与出租方续租5年。

五、租赁期内,标的8租金每满五年递增5%。

六、拍卖成交的,若买受人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标的物业的住宅部分(面积7033.22平方米)须作为规上企业的员工宿舍自用。

七、标的物业目前为空置、毛坯状态;租赁建筑物面积为7980.77平方米,用途须按照不动产权证书证载用途使用,其中商业面积为947.55平方米、住宅面积为7033.22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778.46平方米,用途为配套停车场,由承租方按出租方要求对土地进行停车场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八、承租方因生产经营活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经批准建设、违法建设、乱搭乱建、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按用途使用等原因且拒不整改的而造成违约的,出租方或产权人(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书》,无条件收回该物业及土地,且无须向承租方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九、拍卖成交的,承租方若为非坦洲镇企业,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之日起60日内在坦洲镇注册成立全资独立法人企业,并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若未在限期内成立,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本次成交资格及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书》,没收合同保证金及收回该物业,且无须向承租方作出任何赔偿或补偿,承租方无条件积极配合交还该物业。

十、拍卖成交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方案,并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装修不能改变建筑物结构,且不能对建筑物结构安全造成影响。

十一、表中的租赁面积仅供参考,无论成交后租赁面积是多少,成交租金不作调整,实际租赁面积以出租方交付面积为准。

十二、买受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件。

十三、出租方对于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仅有配合义务,买受人须承担无法办理相关证件的风险。

十四、竞买人须在参加拍卖前自行查看标的并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租金、租赁保证金(合同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自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标的8出租方为中山市坦洲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以下资金监管账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逾时到账不予参拍。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201102891920038838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

有意者须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等到中山市华柏路12号嘉路华大厦3楼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9时起至2024年11月28日16时止(如需报名,请提前致电18022187437预约),逾时不予办理。需要办理委托的,须当事人本人到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1月25、26日两天(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电话预约,资料备索。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须实名预约,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8800552。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中山市城市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
_标的2、4、5、6_2024.5.10土地租赁合同书(空白建设用地范本)..doc
(标的8)建筑物租赁合同书(20240930版本)中山市坦洲镇怡康下街泰合一旁 1-6卡租赁权.do
【标的8】关于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说明.docx
租赁合同书(环洲北路57号-挂网合同)8.13.pdf